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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陕西一市通报4起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6:39:00    

4月1日

榆林市公安局

公布4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当气温逐渐回升

大自然开始恢复生机

人们也开启了踏青赏花的征程

但是,请记住

此时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每年,都有无数森林因火灾被摧毁

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1

白某某失火案

2022年4月9日上午,白某某在开荒种地时,用打火机将砍倒的芦苇燃烧,等芦苇基本烧完后白某某用铁锹将余火压灭返回家中,在白某某离开后烧过的芦苇复燃并将周围植被引燃,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186.57亩,烧毁树木8260株,经济损失为40余万元。

2022年4月10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白某某过失引起火灾一案立案调查。2023年9月15日,神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白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

苏某某失火案

2024年4月28日,定边县苏某某燃烧玉米秸秆后未将火完全熄灭便离去,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72.47亩,造成林地内原有植被烧毁程度严重。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苏某某涉嫌失火罪,2024年9月14日,定边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3

叶某某失火案

2024年3月31日,榆阳区叶某某在上坟点纸后引发区域林地内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7.14亩,造成经济损失101709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叶某某涉嫌失火罪,2024年7月,榆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三年。


4

闫某某失火案

2024年3月18日,府谷县闫某某在焚烧地内秸秆时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156.62亩林地过火,烧毁各类苗木10482株,造成经济损失1911707.00元。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温馨提示

正值火灾易发期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

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野外烧纸钱

放爆竹、焚香、野炊、烧荒等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