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自融是指平台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通过P2P平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自身企业发展、投资其他社会项目或个人挥霍。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它违反了P2P平台作为中介的原则,即不直接参与借贷双方的资金往来。
自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平台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诈骗,那么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选择自融,将资金直接放入自己的口袋,并在吸纳足够金额后卷款跑路。
平台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平台资金投资更高收益的项目,以此赚取利差。
自融的资金可能会被以各种理由转移到个人账户,有时甚至直接打款到个人账户。
自融的风险包括:
投资者损失:一旦平台实际控制人携款潜逃或投资失败,投资者将面临资金损失。
平台信誉受损:自融行为一旦被揭露,会严重损害平台的信誉,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和平台倒闭。
法律责任:自融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