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
意外险: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死亡提供保障。
健康险:为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包括住院、手术、药品等。
寿险:为被保险人的生命提供保障,通常在死亡或全残时赔付。
年金险: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的年金收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定期寿险:解决家庭经济主力突然离世的风险,保障家人未来数年的生活。
重疾险:应对重大疾病的风险,确诊后可获得一笔大额理赔金。
意外险:应对意外风险,包括意外伤残、死亡及医疗费用。
医疗险:补偿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特别是社保外的高额医疗费用。
教育保障
: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利。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和重疾医疗保障,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住房保障:提供安全住房,改善居住条件。
养老保障:确保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础医疗保险,覆盖大部分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对重大疾病提供额外的保障。
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报销住院期间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报销在门诊进行的手术费用。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报销特殊门诊的治疗费用,如肾透析。
这些“四保障”涵盖了个人健康、家庭经济、社会政策等多个层面,旨在通过不同的保险和保障措施,减轻人们在生老病死等方面的风险和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