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住证在多个方面为持有人提供便利和权益,主要包括: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需要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满一年及以上。
身份证:
省外户籍人员如需在苏州补换身份证,需持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办理。
护照、港澳通行证:非苏户籍人员如需在苏州办理,需要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为江苏省省外户口的,需提交至少一方当事人有效的居住证件。
非本市户籍夫妻在苏州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提供居住证。
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的非本市户籍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申请参加苏州居民医保需要持有苏州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外地长驻苏州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可办理苏州园林年卡,享受一年内最多逛100次景点的待遇。
在本市居住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家长需持有居住证才能为子女报名入读幼儿园。
劳动就业: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
基本公共教育:包括子女入学、参加中考、高考等。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如疾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
计划生育服务:如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
公共文化服务:如参加社区活动等。
证照办理服务: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
住房保障: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房租赁补贴、共有产权房等。
这些权益和便利使得江苏省居住证成为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的重要证件,帮助他们在居住地享有更多公共服务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