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存在有多重原因,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关键解释:
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政权稳定。法律通过明确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的严重后果,来确保统治的稳定。
法律通过约束与赋权的矛盾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系统的有效运行、犯罪的最大化控制以及内政外交的把握。
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建立,法律开始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一原则在后来的法律体系中得以保留,并扩展为保护广大公民的私有财产。
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通过其强制性来引导国民的价值观,从而稳定秩序并继续统治。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阶级社会的衍生品,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没有国家便没有法律。
法律还具有确认技术规范、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通过这些作用来实现阶级统治的目的。
法律的制定旨在保障人们的权利,防止权利被侵犯,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当社会中出现无法为现行法律所调整的事实时,法律也会相应产生或调整。
综上所述,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私有财产,引导价值取向,并作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通过法律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作用,法律确保了社会秩序和阶级统治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