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网络传销的主要步骤如下: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举报电话为12315。
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举报电话为110或其上级部门。
向国家工商总局或公安部举报。
提供涉嫌网络传销活动的详细信息,包括组织名称、网址、参与人员、交易方式等。
如果涉及到人身安全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前期违法活动的处理,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处理,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在紧急情况下,如有人身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可直接拨打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禁止传销条例》第五条、第六条: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职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传销行为,并强调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于举报属实的举报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打击网络传销需要工商、公安、电信、教育等多个部门的协作。工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前期违法活动的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处理,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网络传销。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查处网络传销活动,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