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定欠条利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明确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
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14.8%,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年利率:用“%”表示;
月利率,用“‰”表示;
日利率,用“/万”表示。
应在借条上写明借款的起止时间,以及利息自借款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偿还之日止。
如果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利息约定应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胁迫。
欠条应写明借款的时间,并由借贷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手印。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欠条利息的约定清晰、合法且有效,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