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适用于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登记结婚的夫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必须同时亲自到大使馆登记离婚。
适用于在日本市或区役所(相当于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夫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过调解、审理后,由法院裁判离婚。
协议离婚的具体步骤: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持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提交离婚协议书及必要证明文件。
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冷静期满后,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起诉状。
结婚证。
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
申请强制执行书(如需要)。
夫妻一方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家庭裁判所。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
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审理并裁判离婚。
注意事项:
如果日本离婚证明要在中国使用,还需进行日本使馆认证。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具体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手续。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