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居民身份证;
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诊断证明;
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
外院购药;
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证明;
外伤情况说明或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原始收费收据;
医保卡;
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
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建议您根据具体报销类型和当地社保局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部分资料可能在医院结算时直接使用,而部分资料则需要单独提交给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