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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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收入 - 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对于月收入为30000元的情况,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社保扣除和其他扣除,那么计算如下:
```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30000元 - 5000元) × 20% - 16920元
= 25000元 × 20% - 16920元
= 5000元 - 16920元
= -11920元
```
这里出现了负数,表明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上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反而可能会得到退税。
请注意,这个计算没有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社保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等因素,实际情况会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有其他扣除项或者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应纳税额会有所减少,甚至可能不需要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