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使用时间主要 取决于具体的缴费情况和续交方式:
北京市医疗保险实行“当月缴纳当月享受医保”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医保在当月缴纳成功,那么从缴费当月起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过,由于办理医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产生的医保费用需要本人垫付,然后由员工持报销凭证前往单位进行报销,待医保卡办理好后才能正常使用。
如果医保缴纳中断,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能使用。如果中间出现中断,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并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能使用。
对于断交三个月以内的情况,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的第二个月起就能使用,可以正常报销医疗费用。
如果医保连续断交超过3个月,单位重新续交费用的,3个月后就能用;个人重新续交费用的,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使用。
如果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办理之后当月就能够正常使用医保。
如果不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的时间之内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之后,需要等待3个月等待期满后才能用医保。
外地人在北京交医保,当月就可以用,但需要办理共济备案,并且由于办理医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产生的医保费用需本人垫付,然后由员工持报销凭证前往单位进行报销,医保卡办理好了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的使用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是否中断以及中断后的续交方式。建议尽量连续缴纳医保,以避免因中断影响医保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