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是代取,需要提供代取人和被代取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提取档案的申请书,包括提取档案的原因、档案的具体信息等内容。
到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并缴纳相关费用。
调档函应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调档的原因等信息。
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如人力资源局)调取档案。
档案如果是密封的,可以本人携带;否则需要由档案保管单位邮寄或派人送达。
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如果缺材料,需要补齐。补齐材料后,可能需要等待档案退回或由办事人员开具《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
档案补齐后,办事人员会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是将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妥善保存。
档案可以自取并交给接收单位,或者委托人才中心通过机要渠道寄送到接收单位。
注意事项:
提取档案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不同情况下所需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定所需材料清单。
提取过程中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如《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以便在档案丢失或损毁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