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如今是一句搞笑的话,本来是说迅雷不及掩耳,意指速度太快,有人为了搞笑就接着“掩耳”加了“盗铃”两个字,这样这话就因不伦不类而多了一种搞笑的意味。那么掩耳盗铃又是这么回事呢?我们望文生义,也能大致明白,但它的故事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春秋时侯,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范氏家大业大,家中值钱的东西很多,有一个很愚蠢的小偷便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他翻过墙头,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钟是用上等青铜铸成的,造型和图案都很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认为这钟能值不少钱,便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去卖掉。
可是这口钟又大又重,小偷怎么也挪不动。他想来想去,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去。
于是小偷回家找来一把大锤,拼命朝钟砸去,只听“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心想这下糟了,这么大声音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
他越听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住就听不进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该故事出自战国时期吕不韦的门客编撰的《吕氏春秋》,原句为:“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这个故事本是“掩耳盗钟”,后来不知怎么成了“掩耳盗铃”,但意思都一样,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的自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