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类商标是指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具体包括:
如计算机、计算机外设、计算机程序、平板电脑、电子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等。
如各种记录设备和检测器。
如打印机、复印机等,但不包括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等。
如天平、秤等。
如尺子、量规等。
如信号灯、信号发生器等。
如无线电设备、导航仪器等。
如音响、电视机、录像机等。
如相机、摄像机、电影放映机等。
如测量仪器、实验室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
如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等。
如光导纤维、光电二极管等。
此外,第9类商标还包括一些与上述内容相关或辅助的设备,如电热工具、电暖衣服、汽车点烟器等。
建议:如果您需要注册或查询与第9类商标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建议详细查阅《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具体分类内容和说明,以确保准确无误地进行商标注册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