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政府部门的渠道和部门取决于投诉的内容和性质:
可以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等国家机关投诉。
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
可以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
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举报。
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上一级进行投诉,需要有足够的事实根据,并且不可以越级投诉。
如吃拿卡要、索要金钱等,可以在掌握录音录像资料的情况下,到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通过提案、建议、民主监督等形式,关注民生问题和政府部门工作,可以进行调研和监督。
建议根据具体投诉内容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以确保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