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后的赔偿金额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如果伤害导致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交通费用单据等,以确定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计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