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医疗的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需携带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前往定点医院看病。
在医院,医保系统会查验《手册》上的条形码并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出具门(急)诊费用单据,并上传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参保人员需妥善留存处方、门诊收据(发票)、明细清单等相关单据,并及时报送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报销。
对于特殊情况,如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门诊手术、补换社保卡期间等,参保人员需进行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需提交相关单据,包括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住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清单等。
报销材料由单位或社保所统一报送至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
报销后的费用,退休人员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个人存折,并通过邮局寄送报销账单;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
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5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3000元。
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如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学生儿童)有所不同,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20万元。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或拨打12333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建议:
参保人员应确保及时报送相关单据,以便单位或社保所能够及时处理报销申请。
在就医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所有相关单据,以便进行手工报销或费用结算。
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应提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以便在就诊地能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