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手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等。
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出具执行书。
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出具结案报告,并向债务人和债权人发出结案通知书,告知案件已经结案。
当事人撰写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交纳诉讼费用,法院通知被告举证,发送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法院判决。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案件相关的材料,如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和相应的证据清单等。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包括起诉离婚书、婚姻证明、婚姻基础材料、感情变化及离婚原因证据等。
当事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和受托人身份材料。
法院立案前要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
这些手续和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差异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