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故意杀人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重大案件,以下是案件的主要情况:
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
杨佳
案件经过
杨佳携带刀具等作案工具,在多个楼层先后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公安民警,导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
杨佳被民警当场擒获,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8年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9月12日,杨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3日二审开庭,2008年10月20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杨佳的死刑判决,死刑将在7日内执行。
由于杨佳的行为及后续事件,该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涉及法律、道德和社会秩序等多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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