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乘坐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获得赔偿。以下是赔偿的主要项目和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如果需要额外住宿,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费用确定。
根据住院天数和当地标准确定。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如果事故导致死亡,根据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如果受害人需要辅助器具,根据实际费用确定。
赔偿责任原则上是全额赔偿,除非可以证明乘客的伤亡是由于其自身健康原因或承运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乘客可以选择向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本车当事人或者双方共同索赔。
如果事故责任方是承运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