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移动互联网,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打击网络中的不法行为,并对境外有害信息提出封网站名单。
负责网上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打击网络中的不法行为。
与商务部共同管辖电子商务网站。
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建议:
如果网站涉及网络安全问题,首先应由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
如果网站涉及电信行业管理,如备案、接入等,则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负责。
如果网站涉及信息安全、违法信息打击等,则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是主要管理部门。
对于电子商务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商务部也承担相关管辖职责。
这些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确保网站的安全、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