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主要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来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可能涉及到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批和管理。因此,申请人应根据具体产品类型和所在地区,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