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上户口,可以根据不同的落户方式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前往相应的地点进行办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落户方式及其所需材料:
需满足在慈溪市外人员实际居住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
申请租赁住房落户的,还需提供《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镇(街道)设立的社区集体户。
需满足在慈溪购买住宅,建筑面积达54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居住。
需提供房屋性质为住宅的产权证明、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等材料。
具体要求还包括房屋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以上、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等。
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
外婆同意接收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
需满足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无合法稳定住所。
可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前往慈溪市公安局户籍窗口或相关派出所进行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