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断缴后的补缴方式有以下几种:
可以选择交城镇职工社保或城镇居民社保。
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
如果社保中断是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可以直接找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可以选择资质齐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补缴,但要注意选择正规机构以保障利益。
办理材料
补缴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能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如招工录用、调动材料、工资晋级表等。
补缴1995年1月以后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003年11月底前的须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及补缴期间历年财务工资发放记账凭证等。
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递交材料。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录入信息系统。
4. 盖章,返回结果。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不在受理时间内)。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议
如果有单位,建议直接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因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社保。
如果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可以选择通过中介或第三方机构代缴,但要注意选择正规机构。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缴或按新标准基数继续缴纳。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