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赔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档次。
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条件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档次。
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
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市、地、县级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此项补助费为0。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此项赔偿费通常为0。
对非住宅房屋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标准根据房屋区位、使用性质,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一定金额(如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如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需详细了解或咨询,建议联系当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