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案件时,"受理"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下是它们的基本区别:
先受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接受。
再决定是否立案:接受后,这些材料需要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当立案。
先由当事人起诉,然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立案:一旦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简而言之,在刑事案件中,通常是先受理,再决定是否立案;而在民事案件中,则是先由当事人提起诉讼,然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立案通常是在受理之后,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