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等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表现,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步骤: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其他作战保障,功绩显著,对完成作战任务有重要贡献的。
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在边防、海岛或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功绩显著的。
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
研制出对国家有用的成果,救助他人性命,或者代表部队在军区比武获得好名次。
在重大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或者在作战或训练中有突出表现。
有特殊的科技等方面的贡献,或者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
建议
积极表现:在日常工作和训练中,要积极主动,刻苦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战斗素质。
抓住机遇:在遇到重大任务或特殊事件时,要勇敢面对,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特长,争取立功的机会。
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军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