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的罚款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以及各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征收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超计划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征收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非婚生育子女:征收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罚。
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农民和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缴纳后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城镇居民:按照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调查核实:当局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和核实,并下达《社会抚养费缴纳通知书》。
缴纳罚款:父母或监护人接到《社会抚养费缴纳通知书》后,需要在15日内到有关部门申请异议,或者接受罚款决定,并在指定时间内缴纳罚款金额。
申诉权利:如果父母或监护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申诉。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