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补助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义务兵津贴费:两年共计21600元,第一年850元/月,第二年950元/月。
士官工资待遇:下士(服役第3-5年)月工资约4500元,中士(服役第6-8年)月工资约5500元,上士(服役第9-12年)月工资约6400元,且随军龄逐年增加,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岗位补贴等。
家庭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具体金额随城镇居民收入提高而增加。进西藏、青藏兵站部服役的按2倍标准发放。大学生入伍家庭优待金增加比例分别为60%、50%和40%。
优秀士兵奖励: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地方民政在当年家庭优待金上加发10%。
立功奖励: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现役人员,分别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40%、50%给予奖励。
退役待遇:包括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服役年数)。
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者每月500元。
军人父母赡养补助:父母任意一方年满60周岁者每月600元。
军人子女保教费:子女6周岁之前每月500元。
军人两地分居补助:符合两地分居规定者每月1000元。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补贴:根据服役地不同,分为三档,1400元-2000元。
军人配偶未随军无工作补贴:参照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确定。
物业费:中士以上军士,连排级160元/月,营级180元/月,最高个人补贴(副军级以上)480~1000元/月。
取暖费:在集中供暖地区服役的军人可以享受,标准为本人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乘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取暖收费价格。
防暑降温补助:每年6-9月发放,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每人每月30元,军官和军士每人每月120元。
租房补助:根据当地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下限标准的乘积的70%确定。
搬家补助:军人因工作调动或部队换防可领取,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这些补助涵盖了从义务兵到士官,从现役到退役的各个阶段,具体金额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兵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