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书记员是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具体职责包括: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如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包括记录庭审过程、整理案卷材料等。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
执行局书记员是 法院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文书送达:负责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案件报结:协助法官完成案件的报结工作,包括整理案件材料、核对案件信息等。整理装订:负责将案件材料整理成卷,并进行装订,以便于保存和查阅。归档卷宗:将整理好的卷宗归档,确保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