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连续工作的时间,存在以下几种观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