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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城中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3:08:09    

城中村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为了获取城市扩展的空间,政府征收了周边农村的耕地,但农民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形成了城中村。

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

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村民自行建设房屋后租出,加剧了城中村的形成。

人口组成复杂:

城中村由村民、市民及流动人口混合构成,这种复杂性使得治安形势严峻。

基础设施不完善: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较差,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设备不完善。

土地管理使用问题:

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如补偿协议未谈妥导致旧村庄未能及时改造。

住房供需失衡:

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导致城市人口急剧增加,住房供应无法满足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导致他们选择城中村作为居住地。

城市规划和管理不善:

城市规划和管理未能充分重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导致他们无法获得合适的住房选择。

农村人口流入城市:

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寻求更好的生活机会,但由于经济和社会适应的限制,他们往往只能选择城中村作为暂时的居住地。

经济因素: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土地价格未达村民要求或地理位置不佳,导致某些区域未能及时被征收,形成了城中村。

社会和文化因素:

城中村保留的农村聚落格局和人际网络,为新移民提供了一个心理上的过渡,成为他们融入城市的踏板。

城市扩张的必然结果:

城市不断扩容,附近农村纳入城市规划,演变出不少“城中村”。

功能合理性:

城中村在打破城乡隔绝、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承载了外来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及城市产业发展等系统功能。

尽管城中村存在诸多问题,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功能。在改造城中村的过程中,应正视其存在,妥善安置外来人口,让他们有能够继续安身立命的廉租屋,同时保留其社会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