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分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需要确定分公司的名称,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这是为了确保分公司的名称在注册时是唯一的,避免与其他公司名称冲突。
准备开设分公司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分公司注册地址的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件等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点刻制分公司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和负责人的印章。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这是为了证明分公司的合法身份。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这是分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步骤,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开设分公司的银行账户,以便进行日常的资金往来和业务结算。
注意事项: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如果分公司需要独立核算并纳税,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并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分公司的设立。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以便顺利完成分公司的注册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