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托收凭证时,需要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下是托收凭证应填写的内容:
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填写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
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如果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果没有,则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哪个省、市(或县)。
“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即为收款单位。
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例如“货款”等。
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收款人需在凭证上签名并加盖预留印鉴。
在填写托收凭证时,请确保所有信息正确无误,并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格式填写。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相关银行或财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