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之日是指法律文书实际到达受送达人的日期,具体情形包括:
由被送达人本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为送达日。
由被送达人本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为送达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包括公告当天)。
总结:
送达之日可能是被送达人签字的日期、邮政回执签字的日期,或者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具体日期取决于送达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