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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东西需要村委盖章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59:09    

需要村委盖章的事项包括:

社会救助类

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生活救助

重残、特残对象生活救助

临时救助

低收入家庭人员专项医疗救助

周市镇大病医疗救助情况证明

情况证明类

居住情况证明

死亡证明

在职党员进村服务证明

青少年暑假进村活动证明

村矫正对象参与服务证明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用于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

享受尊老金待遇证明

本单位职工收入情况证明

本单位职工工作年限证明

计划生育类

计划生育情况说明

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本单位职工报销生育保险

纳税人租用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土地的合同

村与其他单位共建合同

贷款相关

农户贷款:用于购买农资、改良土地等的小额贷款,需要村委会进行身份和居住地的认证

低息贷款或扶贫贷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需要村委会证明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家庭情况

合作社贷款:合作社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需要村委会的证明和盖章

住房贷款或农村建房贷款:用于建房的贷款,可能需要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土地或区域的使用权

其他

大学生上大学的贫困补助

大学生考取公务员需办理有关政审

大学生在校申请入党的政审证明

建议在需要办理上述事项时,提前咨询当地村委会,了解具体的盖章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