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具体如下:
一般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肇事罪:若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醉酒驾驶行为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建议: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驾驶证被吊销,还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和严重的经济处罚。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