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踪案件的处理有其特殊性,法律对于儿童失踪的立案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大体上存在一些共识:
儿童失踪48小时后,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并进行侦查处理。
对于十周岁以下或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或者患有精神疾病或智障人士,失踪后可以立即报案,不受24小时时间限制。
如果存在儿童可能会受到人身安全威胁或侵害的证据,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对儿童失踪案件的立案时间有明确的规定。
综上所述,儿童失踪案件在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后立案,但对于特殊情况的儿童,如十周岁以下或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或患有精神疾病或智障人士,应立即报案。此外,如果存在儿童可能会受到人身安全威胁或侵害的证据,也应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展开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