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是指对因生产建设活动(如露天采矿、地下开采、取土、挖砂、采石等)或自然灾害(如水灾、地质灾害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
2. 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引起的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
3. 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
4. 工业排污造成的土壤污染;
5. 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遗弃的土地;
6. 其他荒芜废弃地。
复垦后的土地用途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自然条件、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可以是农业、林业、渔业或建设用地。复垦活动旨在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