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大病可以申请以下补助:
符合各地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统筹报销目录的,可以在不超过大病统筹报销上限范围内予以报销。
超出基本医疗报销费用和大病统筹费用报销费用之外的自付费用,可以进入补充医疗报销范围。
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
确诊大病且没有能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的家庭可以申请。
最高可补助20000元,但必须持有合规的医疗证明。
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的贷款,且利息全部免除。
对遭受突发性、紧迫性、非常规性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剧增的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可以领取农村低保,还可以申请教育救助。
将社会救助对象患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救助定义为“门诊救助”,将患危重病的医疗救助定义为“住院救助”。
门诊救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每年累计报销额度仍为2000元。住院救助报销比例及额度也有所提高。
例如,乳腺癌、尿毒症、癌症等疾病有特定的补助政策。
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一定比例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