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偿金的计算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包括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形,除支付应付工资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从合同到期不续签之日起开始计算。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进行计算。若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