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主要作用包括:
当被保险的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通过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将个体车主可能面临的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巨额赔偿责任分散给保险公司,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交强险的设立可以促使车主更加注意驾驶安全,因为保险费用与事故记录挂钩,安全驾驶可以降低保险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这保证了大多数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至少有基本的保险保障。
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交强险有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强险通过其强制性和广泛覆盖的特点,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综上所述,交强险不仅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治,还有助于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并通过其强制性质确保大多数车辆在发生事故时都有基本的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