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月数主要 根据累计缴费的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最长为十二个月。
最长为十八个月。
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此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建议: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金时,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失业人员希望延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可以考虑在重新就业前尽量积累更多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