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前置是指 在采取某种行动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仲裁前置主要体现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上。具体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前置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劳动争议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得到妥善解决,以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并有助于在仲裁程序中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有一定的时效要求,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逾期后则不宜再去申请,而应当直接去法院起诉对方。
综上所述,仲裁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以保障劳动争议得到专业、高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