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拿到钱的时长主要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仲裁程序的进度、对方是否履行裁决以及法院的执行效率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15天内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起诉,那么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若对方当事人在裁决生效后没有按时合法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执行。如果公司不履行判决,法院一般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支付钱款。
综合以上信息,劳动仲裁后拿到钱的时间大致如下:
最快情况:如果仲裁裁决在45天内作出,且对方当事人在15天内未起诉,裁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则可以在法院执行程序启动后6个月内拿到钱款。
最慢情况: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则总时长可能超过60天,再加上法院执行的时间,可能在9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内才能拿到钱款。
因此,劳动仲裁后拿到钱的时间大约在 45至60天之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执行过程。建议当事人在裁决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尽快拿到应得的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