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迁出时,家庭中的其他成年成员可以担任新户主,但新户主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原户主迁出证明
新户主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房产证明或社区证明)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户主的申请表。
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新户主的资格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进行更新,并重新颁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如果户主迁出后全体成员共同迁出,或者家庭成员对新户主的指定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文件或调解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指导。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步骤
原户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的相关判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房产证或有效凭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变更户主不需要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同意,但在办理户口迁出时,可以向户籍民警指定继承户主人员(未成年人除外)。
建议提前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沟通,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办理进度。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户主可以顺利完成户主的变更。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