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集体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当事人应选派1-2人作为集体劳动仲裁的代表。
代表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仲裁请求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需提供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欠薪证明等。
仲裁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
仲裁庭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当事人可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获得仲裁裁决书。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在申请集体劳动仲裁前,建议当事人充分准备材料和证据,并详细列出仲裁请求和理由。
选择合适的代表,确保其能够有效代表所有当事人的利益。
及时与仲裁委沟通,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