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如下:
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具体职责包括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调整、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建设等有关工作,以及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等工作。
负责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以及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制定和居住区停车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公共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等工作。
普通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单位内的停车场通常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管理。
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也参与停车场的管理。
综上所述,停车场的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工作,具体归属哪个部门可能因停车场的类型(如公共、专用、地下、地面等)和地理位置而异。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而具体的建设和运营则可能由其他相关部门或物业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