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具体来说,政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如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
10.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不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