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通常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具体来说:
作为全国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监督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这些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这些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投标事务,如招投标文件的审查、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中标结果的确认等。
在一些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出让等事务。
大型企业可能会设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如经营策划部或采购部,负责收集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把控招标政策等。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标办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通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管理。
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招标活动应依法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